【什么是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】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在签订合同时,有时会因为信息不对称、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存在重大误解等原因,导致合同内容不符合双方真实意愿。这时,法律赋予当事人一定的权利,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。这种合同被称为“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”。
一、定义与法律依据
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某些法定情形,导致合同效力不完全确定,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47条至第151条对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二、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的类型
| 序号 | 情形 | 法律依据 | 说明 |
| 1 |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| 《民法典》第147条 | 一方因误解而作出的意思表示,如价格、标的物等关键内容出现错误,可申请变更或撤销 |
| 2 | 显失公平的合同 | 《民法典》第151条 | 合同条款明显对一方不利,未违反自愿原则但严重不公平,可申请撤销 |
| 3 |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| 《民法典》第148-149条 | 若损害国家利益,合同无效;若未损害国家利益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|
| 4 |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 | 《民法典》第150条 | 如趁人之危,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,可申请撤销 |
三、可变更与可撤销的区别
| 项目 | 可变更合同 | 可撤销合同 |
| 性质 | 合同仍然有效,但部分内容可以调整 | 合同效力待定,可能被撤销 |
| 权利主体 | 仅限于合同当事人 | 仅限于合同当事人 |
| 行使方式 | 当事人可直接要求变更 | 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|
| 时效性 | 无明确期限限制 | 一般为1年(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) |
四、注意事项
1. 及时行使权利:当事人应在知道撤销事由后及时主张权利,逾期可能丧失撤销权。
2. 举证责任:主张变更或撤销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合同存在法定情形。
3. 撤销后的效力:合同一旦被撤销,视为自始无效,但当事人已履行的部分仍可要求返还。
五、总结
可变更、可撤销合同是法律对合同自由原则的一种补充和保障,旨在纠正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合同不公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审查,确保意思表示真实、合法。一旦发现合同存在问题,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

